第一条 为加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我校目前的设备情况及网络结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静态IP管理,上网的电脑均校内唯一的IP地址。
第三条 任何需接入校园网的电脑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由网络中心分配合法有效的IP地址后方可接入校园网。
第四条 禁止私设IP地址;禁止盗用他人IP地址。违者网络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收回其IP地址。
第五条 申请IP地址的电脑需由单位老师到网络中心登记备案。
第六条 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用户如有不再使用的IP地址应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回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立域名,但需自行负责该服务器的安全及维护,并与网络中心签订相关协议。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