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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园网管理条例
2016-05-17 09:27   审核人: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园网是为本校师生员工提供的教学、科研和科学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和硬件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接入互联网。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一、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及学校的有关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条例和用户手则等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校园网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用户不允许与其他互联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私自将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校外用户要求入网时,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安排。

三、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中心对入网计算机用户进行登记和备案,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校园网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六、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七、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八、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的计算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入网直至诉诸法律。

九、本条例适用于包括学生在内的所有接入本校园网络的个人和集体用户,本条例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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